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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琳琳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标准制定、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政策研究等。

王 腾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标准制定、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规划与政策研究等。
论文引用格式:
人工智能安全国际标准化进展研究
张琳琳 王腾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北京 100191)
摘要:国际标准化工作对人工智能及其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的作用,既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抓手,也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中安全标准是人工智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人工智能安全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现状,针对各国际标准组织在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特点、关注点以及未来布局方向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参与人工智能安全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TP18 文献标识码:A
引用格式:张琳琳, 王腾. 人工智能安全国际标准化进展研究[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47(11):73-78.
doi:10.12267/j.issn.2096-5931.2021.11.014
0 引言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的重要引擎,对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国家安全、社会伦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人身安全等风险挑战。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布局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规划,高度关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及安全风险防范。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有利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其中安全标准是人工智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ISO/IEC、ITU-T、ETSI、IEEE、NIST等国际标准组织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制定,从不同角度逐步完善人工智能安全标准体系,为防范人工智能安全风险、鼓励良性人工智能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发挥基础性、规范性、指引性作用。
1 人工智能安全国际标准研究进展
1.1 ISO/IEC JTC1
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的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 JTC1)中开展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化的研究组主要为SC42(人工智能)及SC27(信息安全),工作涉及人工智能安全的标准项目见表1。
表1 ISO/IEC JTC1人工智能安全标准项目概况

[1],由于传统信息安全“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已难以适应新技术应用领域的安全需求,可信赖的概念在安全领域国际标准工作中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人工智能可信赖的内涵包括可靠性、可用性、弹性、安全性、责任感、透明度、完整性等。当前,SC42可信赖系列标准化工作涵盖人工智能可信赖概述、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管理、人工智能系统偏见、人工智能系统对人身安全功能实现、神经网络鲁棒性评估、人工智能伦理等相关议题。其中,ISO/IEC TR 24028概述了人工智能系统可信赖的基本概念,指出人工智能系统的技术脆弱性因素及部分缓解措施,提出评估缓解措施的有效性建议指标;ISO/IEC 23894基于通用风险管理指南ISO/IEC 31000,提供了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管理方法,提出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因素,并给出风险应对措施建议;ISO/IEC TR 24027致力于降低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偏见的影响,并提供了偏见的评估技术和方法;ISO/IEC TR 5469提出了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人身安全保护功能的方法;ISO/IEC TR 24029-1、ISO/IEC TR24029-2系列报告系统梳理了现有神经网络鲁棒性评估方法,并为方法的选择、使用和管理提出建议;ISO/IEC TR 24368提供了人工智能道德和社会问题概述。截至2021年5月,SC42已发布ISO/IEC TR 24028、ISO/IEC TR 24029-1两项人工智能安全技术报告,其他标准和技术报告均处于在研状态。

[2],提出人工智能安全是SG17未来重要的标准化方向,SG17应研究各种特定安全和隐私控制的标准差距,解决已确定的威胁和风险,开展标准制定以填补空白。从当前的工作来看,SG17已有3份技术报告在研,涵盖机器学习安全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其中,TR.cs-ml提出基于机器学习的反垃圾邮件技术框架;TR.sgfdcml利用全同态加密技术为机器学习中的安全推理服务和数据聚合提供安全指导。2021年4月,SG17全会通过由我国主导的人工智能安全新立项TR.sec-ai,为人工智能安全技术应用安全管理提供指南。

[3]。IEEE SA(IEEE标准协会)是隶属于IEEE的国际标准工作组织,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涉及人工智能安全的标准项目见表4。


[4]。同时,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数据的高度依赖,我国的数据规模优势能够进一步助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发展。高质量标准规范是人工智能得以创新发展的前提,我国人工智能标准领域的组织化建设、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已经开展大量的工作,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
[5]。然而,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方面,尚未将有利于我国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则以标准方式推向国际,并有效融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全面了解人工智能安全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态势,有利于我国专家有策略地牵头立项和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发挥我国大市场、产业链完备以及数据规模优势,在新技术应用领域提升数字空间的国际影响力。
本文刊于《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1年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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